“稳中求进”加快风电光伏发电走向平价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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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

“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总的导向就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快技术进步和补贴强度降低,做好项目建设与消纳能力协调,以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指导价设定风电行业竞争配置“天花板”

据统计,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我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已达到1.89亿千瓦,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的90%,行业发展有序平稳。在一系列政策的积极推动下,2019年,风电行业将在市场这只无形大手的引导下,向着“2021年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的目标继续加快脚步。

根据《通知》同步印发的《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风电方案》),2019年,各地区将以本省级区域“十三五”规划并网目标为基础,减去2018年底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并承诺建设的风电项目规模,最终确定本年度竞争配置需国家补贴风电项目的总规模。同时,新建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需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并积极推动分散式风电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风电方案》明确,各省应以本地区风电指导价为竞争配置上网电价上限,且不得设置电价下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推动下,风电行业平价步伐有望进一步加快。

2019年起,海上风电新增项目也将必须通过竞争配置确定项目业主。同时,为规范行业发展,《风电方案》要求,各省将对本地区海上风电项目按照2020年底前可建成并网的项目、2020年底前可开工建设的项目及2021年底前可建成并网的项目三大类进行梳理,以推进行业有序、稳妥发展。

“地区消纳能力,仍是2019年度各省级区域新增风电建设规模的前提条件。”上述负责人指出,为确保地区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均能高效利用,避免出现新的弃风现象,即便是按照规划本地区还有新的竞争配置风电总量规模,如果没有消纳能力,2019年也将取消其新增项目竞争资格。

30亿元补贴扶持光伏发电行业发展

“2019年,我国将在稳市场稳预期的基础上,改革光伏发电管理体制、完善光伏发电发展政策,以推动光伏发电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上述负责人表示,既要适应能源转型要求、进一步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又要处理好与电网消纳和财政补贴的关系,成为现阶段光伏发展的关键词。

根据《通知》同步印发的《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光伏方案》),2019年度,包括新建光伏扶贫项目、户用光伏、普通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或示范项目在内的五类项目,可获得总规模在30亿元的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额度。其中,光伏扶贫项目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户用光伏项目独享7.5亿元补贴额度、约合装机规模350万千瓦,其余22.5亿元补贴则由地方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项目、再经国家根据补贴额度通过竞价排序确定补贴名单。

据《光伏方案》,2019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项目将全面实行市场竞争配置,市场会在光伏发电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国家补贴资金将优先用于补贴需求下降快、能尽快实现平价的项目和地区,以充分发挥国家补贴资金支持先进企业和引领光伏平价的作用。同时,预期上网电价会作为主要竞争条件,成为光伏发电项目角逐补贴资格时的一项重要武器。

预警管理的重要性被再次强调。曾经“争先效仿”的“先建先得”项目,成为了《光伏方案》明令禁止对象。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对于地区新建项目规模的指导意义,也成为了光伏发电行业未来发展中的“金科玉律”。

“列入补贴范围项目按期落实实施是保障今年光伏发电实现‘稳中求进’发展目标的重要条件。”上述负责人指出,为保障列入补贴范围项目能够如期实施,《光伏方案》明确,在申报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未能全容量建成并网的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取消项目补贴资格,并作为各地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和下一年度申报的重要因素。